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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黄石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黄石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湖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68号)精神,我市的大冶市、西塞山区被确定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请大冶市、西塞山区及全市各相关部门按照《黄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2009年黄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任务》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附件:黄石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及所属

基层医疗机构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黄石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及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名单

  一、大冶市:

  金牛卫生院

  灵乡卫生院

  还地桥卫生院

  殷祖中心卫生院

  陈贵中心卫生院

  保安中心卫生院

  汪仁中心卫生院

  金山店卫生院

  罗家桥卫生院

  刘仁八卫生院

  大箕铺卫生院

  茗山卫生院

  金湖卫生院

  四棵卫生院

  东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西塞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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