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通知
定于12月9日(星期三)上午8:30,在市政府1号会议室召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国家、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医改工作启动以来的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医改工作。会期半天。
参会人员:
1.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市医改办成员;
2.各县(市)区政府(黄石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发改(经发)、卫生、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负责人;
3.市经委、市商务局、市监察局主要负责人;
4.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市卫生局负责通知);
5.2009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单位的大冶市、西塞山区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市卫生局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