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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区至河口10路城市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区至河口10路城市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区至河口10路城市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黄石市区至河口10路城市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石市区至河口10路城市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人为本,贯彻为市民提供快捷、舒适、安全的公共客运交通服务理念,实施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管理,通过对公共客运线路实施特许经营,营造并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开放市场、有序竞争的城市公共客运市场,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需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出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出让方式

  10路城市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出让,由黄石市市政公用局采取定向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竞标择优确定10路城市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者,并签订《黄石市城市公共汽车线路特许经营权合同书》。

  三、出让标的与期限

  (一)出让标的。10路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线路走向及站点:海观山-贸易大楼-上窑-中窑-一门-新冶钢-二十中-黄思湾-桃园村-工人村-田家墩-马家嘴-冶钢东门-道仕袱-造纸厂-冶钢170-西塞乡-西塞电厂-三角桥-风波港-二港村-牯牛洲-河口镇政府-镇口街。车型为大客车。车辆台数为20台。

  (二)出让期限。出让期限为六年(2010年2月12日至2016年2月29日)。

  四、投标人资质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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