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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参加2010鄂台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论坛暨第七届湖北·武汉台湾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台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台办主任陈推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台办副主任李朝鹏和市招商局副局长毛甲艳兼任。

  五、活动安排

  成立黄石市代表团,由杨晓波市长任团长,柯俊副市长任副团长,其他人员为代表团成员。活动安排如下:

  第一天 抵达台北;

  第二天 上午拜会企业;

  下午在台北举办经贸交流座谈会;

  第三天 上午参观北部企业;

  第三天 下午在台北参加省政府举办的台湾周活动开幕式、在台北参加“2010年鄂台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论坛”;

  第四天 参访北部企业;

  第五天 下午在台中举办农业、制造业交流座谈会;

  第六天 参观拜会中部企业;

  第七天 参观拜会南部企业;

  第八天 参观拜会南部企业;

  第九天 东部参访;

  第十天 东部参访;

  第十一天 返程。

  六、工作分工

  台湾周筹备工作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柯俊总负责,市政府副秘书长魏玉致负责总协调。

  各有关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台办。按照省政府台湾周活动组委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台湾周活动的总体策划、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组委会各项工作。负责起草、审核台湾周总体活动方案;组织协调交流座谈会、招待宴会,以及市领导会见、拜会、考察等相关活动;负责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及交流座谈会嘉宾的邀请工作;负责编印有关会务文件、资料,购买礼品;拟定经费预算方案;负责赴台团组及相关人员的审批、申报工作;负责市领导在台有关活动讲话稿和我市参加台湾周工作总结的起草;及时向省台办汇报筹备工作情况。

  (二)市招商局。配合市台办参与台湾周活动各项组织工作,负责我市市情宣传册或光碟的编印与制作。

  (三)市台商协会。协助台办做好在台期间的活动安排,配合市台办邀请嘉宾,联系参访企业。

  七、工作经费

  主体活动的经费及市直单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县(市)区及开发区负责人经费由各县(市)区及开发区解决;企业负责人经费由企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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