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门与相关商业银行要积极联合组织、共同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融资调研、培训活动,促进企业不断提升信用意识,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效率,拓宽融资渠道,规避金融风险。科技部门与相关商业银行要共同组织和参与科技项目招商。对急需引进的科技项目,市科技局给予落户企业高新技术引导资金扶持,相关商业银行给予及时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市科技局及双方共同引进的企业优先成为相关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支撑平台建设
1.筹建市科技投资公司。
通过市政府投入2000万元,开发区投资2000万元,省科技厅匹配1000万元,再吸引省内外投资公司资金,使市科技投资公司资本达到1-1.5亿元规模,跟进投资我市成长性好和上市前景明朗的科技型企业。
2.积极引进,建设科技投资服务平台。
引进省内外优秀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我市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体系,与清科财务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深圳上市服务团等专业投融资机构建立科技投资服务战略合作联盟,共同搭建科技投资服务平台。
加强平台创业(风险)投资引导与服务功能建设,帮助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资本与科技型企业的对接,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在我市投资。建立保荐制度,凡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支持的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并积极向市科技融资服务战略合作联盟内相关商业银行推荐,同等条件下由相关商业银行优先支持授信贷款。并协助企业争取国家创新基金引导资金投资保障项目。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创业(风险)投资暨私募股权投资中部论坛、创投沙龙活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接提供平台服务。
3.引进与培植相结合,建设科技信用担保服务平台。
积极支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银小额贷款公司等本地科技投资担保公司,并引进武汉城市圈内具有较强服务能力、服务条件较好的科技担保公司,共同构建黄石市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网络,主要承担科技再担保、联合担保功能。支持磁湖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和区、县孵化器与担保机构合作,推动成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贷款担保联盟,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互助联保等贷款新方式,优先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4.加强助贷助投促进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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