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经费保障。开展“两实”管理和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加强协调配合。“两实”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方案要求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将本部门掌握的人口数据资料与公安部门的人口基本数据信息形成对接,共同努力实现信息全收集、事态全掌控、管理全覆盖、服务全方位目标。
(四)广泛发动营造氛围。“两实”管理是一项社会管理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一是组织召开4个会议,即大中小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和各种娱乐场所负责人、保安队长会议,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复杂部位的出租房屋业主、辖区所有网吧业主会议,企事业单位、厂矿、工地、宗教场所负责人会议,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治保民调主任会议,广泛宣传“两实”管理工作的意义和基本要求,争取社会配合和支持。二要落实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认真落实(鄂政发〔2008〕13号)及《市综治委关于公开招聘流动人口协管员的通知》(黄综治〔2009〕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人均管理300-500人或200-300套(间)出租房屋的标准配齐流动人口协管员,落实经费保障,加强管理使用,发挥其流动人口管理的主体作用。三要配齐“两实”管理信息核查员队伍。要按每个社区(责任区)一名信息核查员的标准配备,并落实其工资等经费保障。四要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公安部门会同计生、城管、工商、环卫、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管理和服务力量,建立以社区(驻村)民警和各类专干力量为骨干,其他群防群治队伍参与的综合管理队伍,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
(五)严格奖惩兑现。要按照“质量与数量并重,质量第一、速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和“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两实”管理信息质量督办核查制度,严格奖惩兑现。对漏采漏录错录信息的,及时通报,限期改正;对编造虚假信息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市政府法制办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有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和规范门(楼)牌编制管理办法,推进“两实”管理和服务的法制化进程。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两实”管理信息采集录入的数据规范、业务规范、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促进和推动各项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建立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在公民就业、住宿、上网、通信、旅行、交易、消费等方面,依法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提高政府动态社会管理服务效能。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努力构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网管人”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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