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安部门负责会同民政部门清理规范门楼牌的编号,保证人口实际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居民户口簿中的住址信息相一致;规范社会治安管理类信息采集标准,制作信息采集表格,配合统计部门培训信息采集人员,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率、合格率均达100%;完成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为“两实”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加强和改进治安、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6.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两实”管理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
7.规划部门和测绘部门负责实地勘查、采集提供实地影像图,绘制辖区房屋平面图。
8.市政、城管部门负责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地名牌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
9.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提供计生人口信息资料,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的入户调查,落实依法登记户口政策,查处违反计生政策行为,改进人口和计生管理工作。
10.司法部门负责提供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资料,加强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工作,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11.统计部门负责审核、规范信息采集表格,培训信息采集人员,指导信息采集工作。
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房产、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交通运输、工商、税务、民族宗教、电信、金融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资源,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部门联动、资源共享、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组织准备阶段(3月至4月份)。一要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此项工作。二要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墙报、专栏、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调查、采集录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三要完成街路巷名称和门楼牌清理、规范、命名、制作、安装等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地址清理规范工作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4月底前全面完成。工商、房产、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及时根据确定后的街路巷名称和门楼户编号,为单位组织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手续、为公民办理房地产等地址变更登记手续。四要科学制定信息采集表,统一工作人员标识,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录入人员业务培训,明确操作流程,工作方法和要求,规范入户调查工作。信息采集表格由公安、统计部门综合各方面的调查需求科学制定,做到入户采集一次完成,避免重复劳动,防止多次上门打扰群众。信息采集人员的培训工作由统计部门、公安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