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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林业局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的通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林业局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的通报
(许政[2010]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许昌的总体部署,我市坚持科学规划,高标准实施,扎实推进城乡一体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好绿色家园,使城乡绿化水平大幅提高,改善了城乡生态面貌和人居环境。2010年4月,许昌市及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林业局、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林业局、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市林业局和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深入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实现生态许昌建设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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