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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文明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大运会执行局、市口岸办、市公安局、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文体旅游局、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出版发行集团。

  (四)窗口行业服务提升行动。

  15.优质规范服务行动。成立行风评议组,健全评议长效机制,对政府部门全面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并将评议分数直接计入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得分,促进各部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倡导“科学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周到服务”理念,推动各窗口行业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大力推广窗口行业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促进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健全服务质量测评机制和投诉机制,开展服务回访活动,畅通投诉渠道,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市民满意度。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科工贸信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总工会、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

  16.诚信提升行动。加强企业和公民信用信息征信工作,实行社会诚信平台数据库系统上线运行,强化信用信息网上服务,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统一的信用信息支持和服务,推动建立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机制。组织“共铸诚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等第三方诚信建设活动,营造诚信服务良好氛围。开展以“抵制假劣,喜迎大运”为主题的联合打假执法行动,杜绝集中性、区域性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发生,切实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以良好经营消费秩序迎接大运会。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科工贸信委、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

  17.文明示范点建设行动。深入开展规范服务达标、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创建活动,重点在医疗行业、商品零售行业、公交行业、出租车行业和机场、车站、口岸、码头等树立一批示范窗口、车队、站点,挖掘、宣传、推广其先进经验,推动全市窗口行业和部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

  (五)道德风尚共铸行动。

  18.持续开展关爱行动。倡导“关爱、感恩、回报”理念,搭建爱心平台,广泛发动政府、企业、社团、市民等四个层面的力量,切实帮助一切需要帮助的人,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使单项的关爱活动逐渐转变为长效的公共政策和救助机制。弘扬慈善文化,增强市民感恩奉献的社会责任意识,为广大市民搭建一个参与慈善、奉献爱心的良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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