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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患有重大疾病的执业律师申请律师互助基金的通知

陕西省律师协会关于患有重大疾病的执业律师申请律师互助基金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杨凌示范区联络组、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律师协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09年4月29日省律协五届2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半年多来,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踊跃捐款,充分体现了律师队伍“乐善好施,扶贫帮困”的职业风尚和崇高美德。为了帮助因生活贫困、患有重大疾病的律师克服困难,解决他们急之所需的实际问题,真正体现律师行业组织的温暖,请各市律师协会、杨凌示范区联络组及省直各律师事务所接到通知后,按照《陕西省律师协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互助对象、范围和条件要求,对申请救助的执业律师情况进行审查,并认真填写《患有重大疾病的执业律师申请律师互助基金登记表》,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登记表及相关资料上报省律师协会会员部。

  联系人: 杨博     电 话:(029)87441270

  附件:患有重大疾病的执业律师申请律师互助基金登记表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患有重大疾病的执业律师申请律师互助基金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执业单位

 

执业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申请补助金额

 

生活困难、患有重大疾病的执业律师基本情况

         

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

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律师协会(联络组)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省律师协会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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