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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09年江西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招标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09年江西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招标工作的通知
(赣牧局[2009]109号)


生猪良种补贴县(市、区)农业(畜牧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105号)和《江西省生猪良种补贴入选种公猪、供精单位、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各地申报、专家审定和质量检测,确定了南昌双春养殖有限公司等84家单位具备2009年江西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资格。

  请各项目县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实施供精单位招标工作,从省畜牧兽医局公示的具有供精资格的单位中,通过招标管理部门,以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本县供精单位。项目县选择的供精单位,必须保证本县精液需求量,鼓励跨县采购精液。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与招标确定的供精单位签订供精合同,明确供精单位的责任,确定精液价格、配种范围、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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