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评选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先进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
2009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圆满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各地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厅决定在全省评选一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工作中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先进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县
1、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了3名以上专门工作人员。建立了部门工作责任制。
2、在市级以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中,农产品中未检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3、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工作有计划、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了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
4、扎实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零距离”服务行动,内容具体,服务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经营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成效显著。
(二)先进单位
1、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专门工作机构,单位内部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有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
2、工作有计划,措施得力,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圆满完成了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三)先进个人
1、具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作风正派。
2、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1、先进县(10个):各县(市、区)均可以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