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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拨付2009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


  附件2:
2009年江西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105号)和《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生猪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08年项目实施情况

  2008年我省的南昌县、袁州区、上高县、高安市、樟树市、东乡县、余江县等7个县(市、区)列为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县(市、区),计划补贴能繁母猪30万头,补贴金额1200万元。截止到2009年元月,7个项目县(市、区)共发放项目精液122.71万瓶(支),已配种母猪30万头,占补贴任务数的100%;受胎母猪28.63万头,受胎率平均为93.41%。到2009年3月底,7个项目县(市、区)已全部将良补资金拨付到供精单位,完成补贴任务。

  在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强有力的推动下,项目县养殖户养猪积极性高涨,规模化发展加快,生猪生产全面增长。一是生猪生产稳步推进。2008年7个项目县共出栏生猪680.75万头,同比增长16.57%,占全省的比重达22.88%;能繁母猪存栏46.44万头,同比增长27.07%,占全省的比重达27.15%。二是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发展迅速。2008年7个项目县(市、区)规模养殖比重均在80%以上。2009年各项目县能繁母猪存栏数300头以上且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数达到171个,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三是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目前全省种猪场发展到256个,供种能力达15万头,建立了365个种公猪站和人工授精网点,基本形成了原种场、一级场、二级扩繁场相互配套的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生猪人工授精率达88%以上,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增加了养殖户收益。除了项目补贴直接增加养殖户收益外,还因良种补贴精液的推广,提高了生猪生产水平,减少了种公猪的饲养成本,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据估算,良种补贴项目为生猪养殖户增加收益达7500多万元。如今养殖户对良种的需求更加强烈,为生猪改良计划的实施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项目县的选择

  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及有关项目的带动扶持下,江西生猪生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能繁母猪较快增长,生产方式明显转变,为进一步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本着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根据全省畜牧业发展规划、生猪改良计划及生猪产业推进计划,我省要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县生猪出栏量大、达到45万头以上,能繁母猪存栏量多、达到2.2万头以上,养猪生产水平较高、出栏率达到130%、规模养殖比重在75%以上,人工授精网络较健全、建有猪人工授精站和服务网点且配备相关技术人员,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基础较好、建有原种场、一级场、二级扩繁场相互配套的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对全省生猪生产发展带动能力较强。按照上述选择条件,我省在2008年的南昌县、袁州区、樟树市、上高县、高安市、东乡县、余江县等7个县(市、区)的基础上,再增加新建县、进贤县、丰城市、临川区、新干县、南康市、万年县等7个县(市、区)为全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县。

  三、补贴对象、品种、数量、标准及方式

  1、补贴对象:项目县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小区、户)。各项目县根据各地生猪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补贴对象确立原则和条件。

  2、补贴品种:以大白、长白、杜洛克为主,兼顾培育品种和地方优良品种。种公猪品种和精液产品按照《种公猪精液产品生产和质量评定规范(试行)》(农办牧[2008]15号)执行。

  3、补贴数量:计划补贴能繁母猪56.5万头。

  4、补贴标准:2009年按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计算,每份精液补贴10元,每头能繁母猪补贴40元。

  5、补贴方式:由各项目县在省畜牧部门公示的供精单位中,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本县供精单位。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省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项目县财政部门根据同级农业(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四、严格选定生猪良补供精单位

  1、入选范围:符合《江西省生猪良种补贴入选种公猪、供精单位、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参与采精种公猪头数在15头以上,有精液生产、贮运设施设备和质检仪器的种猪场和生猪人工授精站。

  2、申请程序:申请供精的单位应向当地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申报表,经现场核查后,报设区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设区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省畜牧兽医局。省畜牧兽医局委托省畜牧技术推广站对申报单位进行精液质量抽查,通过审核,合格的单位将在江西农业信息网、江西畜牧兽医信息网上公布。各项目县只能从公布的单位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生猪良种补贴供精单位。

  3、未取得供精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生猪良种补贴供精。

  五、良种补贴任务分配及目标

  1、补贴县(市、区)及补贴计划:

  2009年,农业部、财政部下达我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2260万元,共补贴14个县(市、区),具体分配见下表:

2009年生猪良种补贴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位

2008年生猪出栏量(万头)

2008年生猪存栏量(万头)

2008年能繁母猪存栏量(万头)

2009年良补母猪数量(万头)

2009年良补资金(万元)

 

南昌市

268.25

157.48

16.94

10.8

432

1

南昌县

112.23

68.13

6.91

4.3

172

2

新建县

83.90

46.20

5.30

3.5

140

3

进贤县

72.12

43.15

4.73

3.0

120

 

宜春市

460.35

273.33

31.69

25.5

1020

4

袁州区

101.20

73.50

5.67

4.5

180

5

樟树市

76.05

32.41

5.28

4.5

180

6

上高县

75.06

41.10

6.58

5.0

200

7

高安市

121.00

72.30

10.29

9.0

360

8

丰城市

87.04

54.02

3.87

2.5

100

 

抚州市

152.27

80.52

6.42

8.0

320

9

东乡县

104.17

52.12

6.42

6.0

240

10

临川区

48.10

28.40

2.46

2.0

80

 

鹰潭市

91.04

46.27

5.29

4.5

180

11

余江县

91.04

46.27

5.29

4.5

180

 

吉安市

101.66

44.96

3.79

3.2

128

12

新干县

101.66

44.96

3.79

3.2

128

 

赣州市

60.20

38.10

2.28

2.0

80

13

南康市

60.20

38.10

2.28

2.0

80

 

上饶市

60.11

28.78

3.26

2.5

100

14

万年县

60.11

28.78

3.26

2.5

100

合 计

1193.88

669.44

69.67

56.5

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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