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农业局:
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2009年农民创业培训试点方案的通知》(赣农办字[2009]13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引导农民创业,培养和造就一批现代农民企业家和种、养、加大户,促进农民增收,现就推荐农民创业培训学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今年我省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试点的对象主要是本县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种植、养殖大户。要求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思想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科学文化基础和专业技能,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有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并能发挥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荐方式
今年农民创业培训试点重点培训三类专业,各有关县推荐学员的名额及培训专业附后(见附表1)。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县农业局行业部门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推荐学员,学员报名后,由县农业局阳光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并填写《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表2),统一报省农业厅审核批复。
三、培训形式
由县统一组织学员到我省认定的三所培训机构集中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省财政按人均2500元的标准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时间为20天左右。农民创业培训试点由三所学校承担。其上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承担生猪养殖培训,培训127名学员;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承担种植业培训,培训100名学员;赣州农校承担果业培训,培训50名学员。培训实行集中授课、实践考察、创业设计及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四、有关要求
1、开展农民创业培训是帮助农民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技能和就业空间,不断扩大产业经营规模,增加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各有关县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农民创业培训学员的推荐工作。阳光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与行业部门的沟通协商,深入基层,加强宣传,按照培训专业和名额,认真组织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
2、各县应在12月25日前完成推荐学员的初审,组织学员个人填写《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表》,县农业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于12月28日前将《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表》寄送省农业厅科教处审核,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欧阳仉孙,联系电话:0791-6234687,电子邮箱jxygg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