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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改进发票开具方式。为适应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发票管理信息化水平,各地要积极引导纳税人改进发票开具方式。

  1、大力推广机具开票。各地要继续积极稳妥推广使用税控装置,要进一步扩大机打发票的使用范围,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机具开票。各地要尽量减少纳税人负担,综合考虑纳税人软硬件条件,同时应注意与税控收款机推广工作的衔接。有条件的市可以在部分行业开展“网上在线开具发票”试点。

  2、严格控制手工发票。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控制手工发票的开具限额和使用范围,手工发票的限额应严格控制为百元版和千元版,有条件的市也可以不设置手工发票。对营业税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原则上不供应手工发票,对确需供应手工发票的,只能供应百元版手工发票,并实行缴旧供新的供票方式。省局将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逐步缩小手工发票使用范围或取消手工发票。

  3、合理使用定额发票。各地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要求,将定额发票的使用对象限定为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并且在税控装置和网上开具发票使用范围外,或者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各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设置定额发票。

  (三)进一步规范冠名发票管理。各市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工作要求,及时向冠名发票的用票单位宣传解读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方案,要求其尽可能使用通用机打发票。凡采用通用机打发票并使用软件程序控制打印用票单位名称或标识的,不属于冠名发票行政许可管理范围,按一般发票领购手续办理。

  (四)强化普通发票防伪措施。为进一步遏制和打击制售假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公众直观识别普通发票能力,省局决定在现有纸张防伪措施基础上,增加区域防伪标志,使用安徽地税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

  1、安徽地税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的特点。安徽地税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包括专用水印纸、专用干式复写纸和专用无碳复写纸,在现有“SW”水印防伪基础上,增加区域性防伪标志---“安徽地税”水印图案,均由国家税务总局发票定点防伪纸生产企业生产。其中,专用水印纸由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生产,专用干式复写纸由海门市海天纸业有限公司生产,专用无碳复写纸由东莞市天盛特种纸制品有限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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