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工程
(十二) 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工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和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园区知识产权创造体系、管理体系、保护体系、应用转化体系、考评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促进园区竞争力的提升。(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知识产权局)
(十三)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产业化促进机制,通过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认定、政府优先采购、出口补贴等措施,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鼓励设立专利孵化器和建设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鼓励企业将专利技术纳入标准范围。(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版权局、省质监局)
(十四) 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在国家相关部委的专项资金和省内配套资金的支持下,建设知识产权增值服务平台;采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模式,提供数据深加工服务、知识产权咨询、专业技术服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服务等;建设专利战略服务中心,提供知识产权调查服务、科技研发指导服务、专利战略策划服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服务、专利预警服务、知识产权维权指导等。(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知识产权局)
(十五) 促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交易。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和交易规则,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专业展示交易平台,健全知识产权的检索、咨询、评估、交易等功能,鼓励和引导利用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加强无形资产评估、质押担保、交易等中介服务。(责任单位:湖南银监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知识产权局)
(十六) 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联盟。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制定实施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知识产权自律、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涉外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集体维权机制。(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经信委、省商务厅)
五、长株潭城市群知识产权示范工程
(十七) 建立长株潭知识产权密集区。进一步优化长株潭知识产权政策导向,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到2015年,长株潭城市群专利申请和授权量进入全国同类城市前列,驰名商标和有效注册商标数量达到发达地区水平,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的数量较快增长,其他类型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升。进一步凸显长株潭知识产权宣传和文化建设的区域特色。(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两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