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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专项工程推进计划(2010-2015年)》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专项工程推进计划(2010-2015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0〕3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专项工程推进计划(2010— 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0年7月26日

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
专项工程推进计划 (2010—2015年)

  为进一步落实《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专项工程建设,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订本专项工程推进计划(2010一2015年)。

  一、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一) 在全省支柱产业、骨干企业中选择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培育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建立专利信息库和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 在全省选择1000家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促进计划。通过制订落实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和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充分利用司法途径、行政措施、海关备案和维权援助,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升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经信委、省质监局)

  (三) 全面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各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提出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国有企业、外向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等进行分类指导。(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版权局)

  二、知识产权强县富民示范工程

  (四) 加强市州和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行政管理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知识产权局)

  (五) 开展县市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和知识产权强县富民示范工作。以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县市试点示范为平台,通过制定县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培育计划,设立县域知识产权工作引导指标,大力实施强县富民知识产权专项扶持计划。在全省50%左右的县市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创建20个知识产权示范县市。(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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