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9〕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十堰市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224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村支付环境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农村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和丰富支付工具和服务品种,改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环境,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支付结算网络,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堰市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十堰市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努力提高支付清算网络系统在涉农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覆盖面,丰富农村支付服务主体构成,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的建立。
具体目标是:在农村地区建立以大、小额支付系统为基础,以金融机构卡基支付系统及自助设备为支撑,以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商易通等特色支付工具为补充的支付结算网络体系覆盖到所有乡镇。即在2011年底,力争大、小额支付清算系统覆盖到60%乡镇银行网点;ATM机自助设备到达80%乡镇,方便农村地区银行卡的使用;POS终端到达集镇,满足农村集镇超市、商场、宾馆、休闲娱乐等场所刷卡、消费方式升级的需求;100%农村金融机构开通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功能,实现特色支付工具在乡镇全辐射。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银行机构支付体系建设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完善支付系统应急处置预案,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乡镇网点通过代理方式加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使支付清算网络真正延伸到乡镇,为跨行资金结算提供便捷、高速、安全的资金运行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