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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4、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具体措施:
  1、加强科学教育、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继续教育协会、青少年辅导员协会等科技社团发挥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以及具有较高科学素质和教育能力的在校大学生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
  2、以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满足广大未成年人日益增长的科学教育需求。
  3、根据农民、城镇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编写教材,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各种科学素质教育的教材建设。
  4、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5、强化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市民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基本任务:
  1、利用我市的软硬件资源优势,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
  2、集成我市科普信息资源,与其他各省市相互协调合作,建立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市民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具体措施:
  1、充分发挥我市科技、教育资源的科普功能,促进各种科普阵地和设施资源共享。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开放日活动机制,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在市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利用各类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科普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科技活动,面向社会开放。
  3、制定优惠政策,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建设。鼓励和支持、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科普作品创作的主体作用,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
  4、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创作,扶持科普展具、教具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作。鼓励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基本任务:
  1、加大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力度。大幅度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等。
  2、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提高科普制作传播质量,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专版和科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打造若干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新闻出版机构。
  3、发挥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培育、扶持若干对网民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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