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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

  (四)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水平,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信息的统一管理,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运行。2010年,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部门要全部开通门户网站,有条件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开通。要不断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接受监督等功能,扩大网上审批、查询、缴费、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自治区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加强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上,加快跨部门、跨地区的应用系统建设,整合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办事效率。要研究建立及时听取群众意见的网上论坛和实时接受群众投诉的网上投诉中心,加强政府与群众的网上互动。要加强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五)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各盟市、旗县(市、区)的政务服务中心要研究开发网上监控系统,建立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和决策分析于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对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工作实行同步监控。要按照上下联通、全面覆盖的要求,在推进各地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同时,加快自治区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力争在2011年初步建立自治区电子监察平台,2012年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网,基本建立全区互通互联的电子监察网络。
  三、加强领导,全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一组织,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取得实效。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主抓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构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时时过问,主动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内部分工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派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二)把握关键环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办法,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逐一抓好落实。要着重把握规范、公开、监督三个环节,依法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清理,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使权力运行通过电子信息技术得到固化和整合,实现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要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对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审核把关,不断优化流程,使其步骤更加清晰,程序更加简约,监督更加方便。要紧紧抓住重要权力部门和重点领域,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提高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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