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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物价局党组关于印发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组织全局党员学习掌握价格业务知识,引导党员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社会和国际等方面知识,着眼于完善知识结构,立足于胜任本职工作,学习掌握履职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努力成为物价系统的行家里手。要重点学习先进的服务理念、应急管理、舆论引导和新兴媒体运用等方面知识,不断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效能提高和新形势下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需要。
  (五)深入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
  注重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认真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请教,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认真学习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西部大开发10年来西安价格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启示,学习借鉴其他地区部门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围绕解决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方法途径
  (一)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
  党组中心组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践者、引领者和示范者,要深入贯彻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市办发〔2009〕17号),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学习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学习效果。要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首要任务,始终把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作为中心组学习的根本目的,始终把能否研究解决价格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动价格工作作为检验中心组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在坚持领导领学、个人自学、集体研学、专家导学等学习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分散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辅导与系列讲座相补充、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交互、调查研究与推动工作相链接,尤其要紧密结合价格部门的实际,精心组织好调查研究和集体学习讨论,通过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和科学民主的学习讨论,推动价格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在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二)强化党支部学习
  机关党支部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基础环节。各支部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组织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扩大党员学习的参与度,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要以“创先争优”等活动为载体,根据支部的自身特点和实际,充分利用支部会、小组会等平台,组织开展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学习教育活动,面对面地解答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困惑和价格工作实践中的难题,大力宣传普及党的创新理论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认真总结党员在学习实践中创造出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真正使我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过程转化为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工作实践的过程,不断开创我市价格工作的新局面。
  (三)搞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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