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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统计局江苏省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2.县级市

主要指标

考核目标

人均GDP(元/人)

全国人均GDP 1.5倍以上

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

3%以上

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1.5%以上

每亿元GDP专利授权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数(件)

6件以上、2件以上

新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

15%以上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

30%以上

万元GDP综合能耗(吨标煤)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节能约束性指标

每万人口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人)

1300人以上

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情况

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



  (二)创新型乡镇建设评价考核指标

主要指标

考核目标

形成专业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

特色产业主导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20%以上或居全国前列

拥有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企业

拥有在国内处于同行业前10位的龙头企业和一批创新能力较强的骨干企业

建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能够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完善的专业化服务

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产学研联盟

围绕产业特色,不少于20家企业与省内外主要高校院所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并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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