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及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决定
(银政办发〔201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今年1月以来我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管理情况,对2009年《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及决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银政发[2009]35号)公布的市直部门实施的180项行政许可事项、9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政府统一协调管理的自治区垂直管理机构实施的31项行政许可事项、1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进行了清理。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在市直部门已公布保留的180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对2项行政许可 事项予以取消,对33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调整,其中26项行政许可事项合并成8项,2项行政许可调整为一般管理事项、4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由县(市)区组织实施、1项许可事项调整为非许可审批事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增加9项行政许可事项。同时将自治区垂直管理机构实施的29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政府统一协调管理。调整后,市级各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9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