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周恭友等28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湘司许〔2010〕65号)
周恭友等28名申请人:
根据你们的申请和长沙市司法局、湘潭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你们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附件:律师执业申请人名单(28名)
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
律师执业申请人名单
(共28名)
一、长沙市
周恭友 湖南声威律师事务所
刘 洪 湖南声威律师事务所
肖 琴 湖南成法律师事务所
贺 智 湖南成法律师事务所
张海霞 湖南成法律师事务所
严定宇 湖南湘商律师事务所
刘 玲 湖南汗青律师事务所
杨祖国 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
袁 帅 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
唐 煌 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
曾金竹 湖南楚一律师事务所
伍舜锋 湖南楚一律师事务所
贺丽梅 湖南明城明律师事务所
龙 杨 湖南明城明律师事务所
龙本初 湖南湘声律师事务所
易法新 湖南湘声律师事务所
罗六清 湖南邵文律师事务所
毛 益 湖南融源律师事务所
宋爱军 湖南三鑫律师事务所
欧阳斌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蔡 军 湖南启天律师事务所
李玉函 湖南启天律师事务所
邱 峰 湖南启天律师事务所
彭 剑 湖南启天律师事务所
周才忠 湖南众议律师事务所
二、湘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