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组织开展选聘,12月份选聘毕业生开始上岗工作。
五、服务期限
两年。
六、选聘条件
吉林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及择业期内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为农村建设的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
(二)作风踏实,甘于奉献,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
七、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09年11月通过报纸和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2009年就业工程行政村名单及需求信息。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
(三)报名办法。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大学生直接向各地人才中心进行报名,每名大学生可报1-3个县(市、区)乡镇所辖村。
(四)资格认证。经过网络报名程序的大学生须于 11月份到各市、州设立的现场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毕业生须按以下要求办理:
1. 持有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 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学校证明。
3. 系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的书面证明或党员活动证;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系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获得表彰的证书。
4. 提供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3张。
(五)体检。对初选大学生,由各地人才中心于11月底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地人才中心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递补,以保证各地选聘任务的完成。
(六)汇总。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地人才中心于12月初按照计划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汇总后报省人才中心。
(七)选聘。选聘毕业生于12月中旬到县(市、区)所在村报到。各地人才中心、选聘单位、大学生三方签定协议书。各地人才中心负责对选聘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精神,吉林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关内容,县情、乡情介绍,基层工作方法,服务村的基本情况,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情、民风、民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