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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李涣帆等263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李涣帆等263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湘司许〔2010〕57号)


李涣帆等263名申请人:

  根据你们的申请和长沙市司法局、怀化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你们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附件:律师执业申请人名单(263名)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律师执业申请人名单
(共263名)

  一、长沙市

  李涣帆   湖南辰邦律师事务所

  邹 瑜   湖南辰邦律师事务所

  丁 亮   湖南辰邦律师事务所

  谭 清   湖南辰邦律师事务所

  刘 轶   湖南辰邦律师事务所

  胡 林   湖南广济律师事务所

  符 蓉   湖南广济律师事务所

  许 嘉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

  郑林春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

  尹一鑫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

  张 梅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

  刘 昱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

  郭 挺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

  李志辉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

  余齐凯   湖南安必信律师事务所

  彭 宇   湖南安必信律师事务所

  张 卫   湖南安必信律师事务所

  陈孟希   湖南环楚律师事务所

  付小丽   湖南环楚律师事务所

  谢贤汝   湖南环楚律师事务所

  丁 理   湖南回归线律师事务所

  龚志军   湖南回归线律师事务所

  张 秋   湖南回归线律师事务所

  陶剑锋   湖南汇辰律师事务所

  喻 昊   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

  沈 岚   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

  范 婷   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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