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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安监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公开透明。建立健全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立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建立权力运行公开制度,采取包括电子政务在内的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内容和结果;建立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制度和内部公开制度。

  3、绩效评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管理,建立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对权力运行绩效评估的内容和范围,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确定评估办法,并明确绩效主体结果的运用。

  4、查究问责。建立健全内部检查监督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外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定期测评机制和及时收集社会各界意见的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过错责任的内容和责任主体的认定,根据过错后果,规定问责的内容和形式。

  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1、第一阶段(7月):动员部署。7月中旬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现场会议精神,动员各级部部门强力推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2、第二阶段(7月-11月):工作落实。7月下旬,各处室、中心、执法总队要根据参考目录,确定制度建设目录。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办人员进行规范化操作短期培训,8-9月制定规范权力运行的相关制度,9月底前各相关处室、中心、执法总队将起草的制度交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送政策法规处前需做好征求意见工作并经分管领导把关签署意见)。11月底前交局长办公会审议后,由办公室汇编成册,在12月31日前上报省纪委、省监察厅。

  3、第三阶段(2011年1月-2月):迎接检查。省纪委、省监察厅等单位将对市州和省直单位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督查情况。省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五、分工协作,注重实效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各分管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都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推动该项工作的落实。对涉及自身职责分工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要亲自过问,主动指导,积极承担责任。各处室要指定一位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规范制度建设的具体起草修订工作。具体分工是:各相关职能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政许可的制度建设,报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关;相关职能处室、执法总队负责执法检查制度建设,文本定稿由执法总队先汇总,由政策法规处审查把关;人事培训处负责人事培训制度建设;规划财务处负责财务基建制度建设;办公室负责机关工作制度建设;纪检监察室负责做好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每个月要进行一次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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