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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爱卫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全国爱卫会六项任务指标要求,通过3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全省城市环境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每年增加3%;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每年增加3%;80%城市农贸市场达“三化”标准(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10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每年增加3.3%。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在城市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城中村”及本辖区公路、河沟、堰塘、桥梁、铁路周边、内河航道沿线卫生死角,强化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在农村重点清除庭院、屋边、路边、水边、田边裸露的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硬化道路,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
  (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纳入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切实搞好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力争2012年设市城市的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三)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户用沼气池作为新村建设的载体,推进“一池三改”(建一口沼气池,配套改厕所、改厨房、改猪圈)、五改二治(改房、改水、改厕、改线、改路、治污、治乱)等活动,以新农村、文明新村等环境优美工程创建为载体,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和“统一规划、适当集中、区域共享”处理模式。
  (四)积极开展市场监管“三化”(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建设。以国家工商总局创建诚信市场活动和农村创建文明集市活动,以及省工商局市场监管“三化”建设实施意见为依托,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政府主导,工商引导,部门联动,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广泛参与”的原则,立足现有资源,全力推进全省市场监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落实。力争2012年全省8 0%城市农贸市场达“三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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