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关于表彰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广西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律师的决定
(桂司通[2009]197号)
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以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不断健全的宏观环境下,广西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扩展,律师的职能作用日益显现和重要,广大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保障民生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展现广西律师行业30年来的发展历程及辉煌成就,弘扬广西律师的时代精神,宣传广西律师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的作用和贡献,动员和鼓舞广西律师继续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的生力军作用,继续在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中贡献智慧和力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决定,在我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广西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之际,对许邕桂等100名在有突出贡献律师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得表彰的律师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全区广大律师要以突出贡献律师为榜样,学习他们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学习他们文明执业、诚实守信、维护正义的执业作风;学习他们执业为民、服务民生、热心公益的奉献精神。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号召,全区广大律师以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以发展为主线,大力拓展律师法律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以诚信为主题,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以规范为保障,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以队伍为根本,加强律师思想道德建设,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广西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律师名单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广西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律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