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
| 四级
| 0.45
| 0.15
| 1. 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巡查、维修保养制度及巡查维修档案记录;
2.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建立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档案,记录齐全;
3. 对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或维护设施;
4. 共用设施设备有国家规范的,应达到规定的保养标准;
5. 共用设施设备配有专人管理;
6. 各类设施设备的标志清晰明确、规范齐全;
7. 小区道路、场地保持基本平整,不积水;
8. 窖井不漫溢,保证排水管道通畅;
9. 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 1.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或维护设施,每月检查1次上述标识设施,保证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2. 发现房屋结构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作好记录;
3. 每季度2次巡查围墙、屋面排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等;
4. 每季度2次巡查道路、路面、井盖等;
5. 每周2次巡查楼内公共部位门窗及休闲椅、凉亭、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户外设施;
6. 每周2次巡检公共照明设备,修复损坏的灯具,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
7. 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每周检查1次,每季度保养1次,设备房每季度清洁1次;其中消防泵启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月检查1次灭火器,电梯配置必要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通讯设备,出现困人情况15分钟内到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及时解救被困乘客;
8. 12小时受理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报修,急修1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天内处理。
|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养维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等费用;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养、维修和配件费用(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而支出的维修费和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产生的水电费用,以及部分设施设备运行但不可分摊的水电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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