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要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行政复议人员队伍。行政复议人员要努力提高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新时期行政争议的特点和规律,妥善处理好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协调解决各类行政争议。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做群众工作、解决复杂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在办案中做到诚恳耐心、热情周到、行为规范、清正廉洁。
(十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沟通与交流。行政复议机构要定期向本级政府及上级行政复议机构报告工作情况。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及其行政复议机构要通过组织
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专题研讨会、案件公开审理示范庭、编发行政复议指导案例和制定工作指导意见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
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行政复议发挥应有作用
(十七)强化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责任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行政复议工作的汇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要认真负责地签署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十八)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 。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复议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把对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办案经费、必要的办案设备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的考评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评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不积极履行职责、不依法配合行政复议工作,甚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要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要提请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十九)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培训 。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
行政复议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通过典型案例评析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全面领会
行政复议法精神实质,切实依法开展工作。作为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活动。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应当包括
行政复议法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