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宜府发〔2010〕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10〕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农服务宗旨,坚持为“三农”服务方向,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将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并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基本原则。立足农业,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完善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维护和实现好农民的利益;加快组织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增强合作经济的活力和为农服务的实力;通过积极探索,加强与系统内外各种经济成份的合作与联合,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实行社企分开,不断完善和强化合作经济的组织体系、社有企业经营体系和联合社管理体系。
3、工作目标。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市农村基本形成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五大经营服务网络。县(市、区)建有龙头企业和配送中心、乡镇有综合超市和直销(加盟)店、村组有便民店,实现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流通网络现代化、服务功能多样化。具体目标是:在全市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育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强新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使经营服务网络乡镇覆盖率达到100%、村级覆盖率达到85%,农资连锁配送率达到80%,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率达到50%,社区服务中心覆盖50%的行政村;全市平均每个县级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以上、各类协会和联合会8个以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二、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