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外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宁外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南宁外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南宁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布署,加快推进我市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在2010 年10月1日前全面完成南宁外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南宁外环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广州至昆明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及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连接南柳、南百、南北、南友等高速公路,是广西“十一五”重点工程。项目的建成和交付使用,将对自治区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完善广西公路网结构,打造大南宁“一小时经济圈”,推进南宁市“西建东扩”发展规划,把南宁建设成为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确立广西在全国交通网络中通向东盟的枢纽地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市国土局发布的南宁外环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该项目征地拆迁范围涉及我市6个城区(开发区),线路全长约82.318 km,计划征地总面积约10229.29亩,其中:青秀区范围内线路长约8.05km,计划征地约1155.77亩;兴宁区范围内线路长约27.961km,计划征地约3494.38亩;良庆区范围内线路长约14km,计划征地约1842.15亩;西乡塘区范围内线路长约6km,计划征地约956.74亩;经开区范围内线路长约1.707km,计划征地约59.52亩;邕宁区范围内线路长约24.6km,计划征地约2720.73亩。截至目前,各城区(开发区)已开展征地初步调查工作,在项目业主拨付征地拆迁工作启动资金到位和确定测量单位后,即可全面展开征地内分测量及补偿协商工作。
二、总体工作目标
2009年12月28日前全面启动征地拆迁工作;2010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及使用临时用地协议签订及支付补偿款工作;2010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签订,支付补偿款及房屋拆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