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市行政区划名称;允许农民成员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家乐、农机服务、土肥植保服务等业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联合经营和服务。经有关部门许可,积极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工作。
(十四)强力推进商标战略。积极引导和帮助“三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注册商标,优先将区内重点企业列入争创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品牌梯队,帮助其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品牌竞争力。在企业数量较多、经济实力较强的乡镇、街道设立品牌工作指导服务站,加强对企业商标国内外注册、驰(著)名商标创建以及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指导服务。重点推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引导农民、涉农企业和组织对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及时申请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十五)全力推动广告业发展。凡是在“三区”投资创办广告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可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标准执行;依法允许租用或自用家庭住宅作为广告企业住所;房屋开发者或实际所有者出具的能够证明房屋归属的文件、材料,可视为住所证明。支持互联网、楼宇视频等新兴广告媒介健康有序发展。倡导开展以“转方式、调结构”以及“三区发展”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活动。扶持重点广告企业集团、广告名牌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以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影响带动广告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六)培育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三区”内投资兴办商品交易、临港物流等市场或园区,积极引导原有市场加快升级改造,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市场管理;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或通过与外地市场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形式,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加强对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证券市场、产权市场、期货市场、劳动力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的调研和分析,促进各类市场健康发展和生产要素合理配置。
四、创优工作机制,强化“三区”建设服务保障工作
(十七)加强服务“三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全市工商系统要把支持服务“三区”建设作为职能服务的重要工作,市工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服务“三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具体措施和考核办法。相关县级局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服务“三区”建设列入全年工作重中之重,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强化领导,严格考核,努力在服务“三区”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