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工作机制。将架空线入地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纳入 “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推进。
1、建立高效便捷审批机制。采用项目打捆、集中联合审批形式,加快办理审批手续。
2、建立统一协调调度机制。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办公室具体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有效推进工作。
3、建立属地负责机制。各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架空线入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4、建立工程配合机制。北京市电力公司为电力架空线入地工程的实施主体,北信基础公司为通信架空线入地管道建设工程的主要实施主体,各既有管道资源的缆线单位提供富余资源安排其他缆线入地,通信架空线权属单位负责自有缆线的入地工程,并拆除废弃杆线。
5、建立检查督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进度计划,定期检查督促任务落实情况并报领导小组。
(三)保障资金投入。列入2010年年度计划的架空线入地费用,相关企业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足额安排资金,需要政府投入和补助的,分别列入市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投资和市区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以后年度的架空线入地费用在总结2010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统一研究制定资金保障政策,确保“十二五”期间完成架空线入地总体目标。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总参通信部、武警北京总队负责协调组织部队、武警系统架空线入地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架空线入地立项审批、制定电力架空线入地资金保障政策和相关协调工作。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信息管道建设和架空线入地管道建设的统筹结合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组织公安系统各类架空线入地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通信架空线入地工程及相关资金补助政策,并落实市级补助资金。
市规划委负责架空线入地管道及相关设施的规划审批,以及相关规划设计工作的协调。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架空线入地工程施工审批及施工安全、质量监管。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路灯架空线入地的有关行业监管。
市交通委负责架空线入地工程占掘路审批,协调架空线入地管道工程和道路工程的同步实施,负责新建、改扩建道路架空线入地工程的组织,协调架空线入地工程道路恢复工作,以及电车架空线入地的行业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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