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案件后处理:做到促使违法行为改正、危害后果消除,预防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6. 案源拓展:对案件能够举一反三,探索和查处相关案件。
7. 办案效能:案件办理体系完善,过程协调统一,注重程序保障和监督,敢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
(三)应急处置能力
1. 及时发现、控制、打击苗头性、潜在性、普遍性违法问题。
2. 及时开展执法检查,控制事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3. 快速查清案情,快速定性,及时处置违法行为。
4. 向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通报、沟通协调。
5. 把握舆论导向,引导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决赛附加内容
1. 执法技能。揭示某行业、某产品潜在性违法行为,展示相关查处技能。
2. 执法形象。展现执法队伍形象,展现执法打假队伍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形象。
3. 识假辨劣。对食品、建材、农资等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产品进行质量鉴别展示。
四、组队及比赛方式
初赛由各设区市局组织,根据比武内容和工作实际,组织稽查大队、法规科(处)和县局执法人员广泛开展执法比武活动。针对执法人员存在的薄弱环节,有侧重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各设区市局通过认真组织初赛,抽调优秀执法人员组成代表队(每队由4名队员组成,其中要有1名案审人员和1名女队员)参加选拔赛。
选拔赛由省局组织,分为三个环节进行:一是笔试,主要内容为填空题、选择题、找错题、制作题、分析题等;二是必答和竞答,主要内容为基础知识、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等;三是现场模拟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主要内容快速检测应用和证据采集和文书制作等。三个环节按2:3:5计算总成绩,其中每个队员的笔试分数相加为该队笔试的总分。
省局将通过选拔赛抽调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人员(共7名)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大比武复赛。
五、赛事安排
1、初赛:定于9月中旬前完成;
2、选拔赛:拟定于10月上旬前完成;
3、集训:组织代表队人员参加为期一个月(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集中训练,地点拟定省局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