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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食品添加剂硫磺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四、结果上报

  8月20日前,各设区市局应将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及监督检查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局食品处,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联系人:郑子龙,联系电话:0591-88016019。

  附件:食品添加剂硫磺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食品添加剂硫磺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

获证企业数

检查企业数

停产企业数(含季节性停产)

抽样企业数

抽样数

抽样检验中发现问题的样品数(按生产批次)

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总数

问题企业分类数

备注

采购的硫磺无相应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明

无按规定对采购的硫磺进行进货查验

无对应批次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采购的硫磺不符合《食品添加剂 硫磺》(GB3150-1999)规定

超量超范围使用硫磺

存在其他问题(台账记录、标签标识等)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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