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 序号
| 分值
| 考核项目
| 迎考准备内容
| 评估办法
| 迎考责任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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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 宽
市 场
准 入
| 41
| 5
| 降低创业者创办私个经济出资数额登记限制
| 对本市城乡劳动者申请个体工商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登记,不受出资数额限制的相关政策文件、窗口台账、信息系统及公示内容等
| 查验文件和信息或台账。检查省长、市长信箱,主管部门(包括政府、纪检、工商、人社部门)投诉解决情况。随机选择20个相关单位进行访问调查
| 市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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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5
| 降低创办科技型、环保节能型公司出资数额登记限制
| 对共同出资开办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型公司,首期出资额达到3万元即可登记的相关文件及实际执行情况
| 检查方法同上。随机选择10个相关单位访问调查
| 市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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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5
| 降低创办其他类型公司出资数额登记限制
| 对设立其他类型公司,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的相关文件及实际执行情况
| 检查方法同上。随机选择10个相关单位访问调查
| 市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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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5
| 降低初次创业者欠缺非主要条件登记门槛
| 对工商登记时非主要条件欠缺的初次创业者,工商部门给予指导的相关文件及实际执行情况
| 查验文件和信息或台账。检查省长、市长信箱,主管部门(包括政府、纪检、工商、人社部门)投诉解决情况
| 市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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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5
| 放宽创业经营场所
| 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的相关文件及统计信息资料
| 同上
| 市工商、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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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善
行 政
管 理
| 46
| 5
| 加强行政管理,改善创业环境
| 创业促进工作调查满意度达到国家和省标准。关注满意度调查
| 参照国家调查部门的调查报告
| 各级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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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5
| 建立部门创业服务网站(页)
| 各有关部门主网上建有服务于创业的网站(页)
| 查验人社、工商、国税、地税、经信部门主网站(页)及创业服务内容
| 市人社、工商、国税、地税、经信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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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5
| 建立部门创业的服务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 人社、经信、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建立服务于创业的热线电话的相关情况
| 查验电话公示和实地察看
| 各级人社、工商、国税、地税、经信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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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5
| 设立部门服务窗口,并公示创业政策
| 人社、经信、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服务窗口依职能公示创业政策的情况
| 实地考察
| 各级人社、工商、国税、地税、经信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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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
| 加强部门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服务意识培训
| 人社、经信、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对服务于创业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业务素质及服务意识培训的相关资料
| 查验相关部门培训教育计划、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按照培训花名册抽样随机访问
| 市人社、工商、国税、地税、经信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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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5
| 建立审批、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行政审批制度
| 建立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和建立承诺服务的创业绿色通道制度的文件、流程资料等
| 查验相关制度文件、联合审批记录台账;实地观摩
| 市人社、工商、国税、地税、经信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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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5
| 建立创建工作统计制度
| 建立创建统计制度,准备相关统计报表和资料
| 查阅文件、报表系统和实地考察基层台账
| 市统计、工商、经信、科技、民政、人社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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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 宽
融 资
渠 道
| 53
| 5
| 建立与银行的协调机制;建立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
| 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与相关银行间的协议。金融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和2008、2009和2010年为新办中小企业贷款汇总统计信息资料
| 查验金融部门为2008、2009和2010年新办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的统计资料
| 各级人民银行及经办商业银行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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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5
| 建立与担保机构的协调机制;积极发展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
| 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与相关担保机构的协议。担保机构的数量、分布、服务的基本情况
| 查验各担保公司名册和批准文件。检查省长信箱、市长信箱、主管部门(包括政府、纪检、银监、人社部门)投诉问题解决情况
| 各级金融办、经信部门及相关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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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5
| 扩大创业贷款申请人范围
| 扩大创业贷款申请人范围的文件和相关审批记录。2008、2009、2010年贴息贷款人数的统计报表
| 查验有关政策文件和财政、人社、银行贴息贷款台账、报表
| 各级政府、人社、财政部门及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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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5
| 积极推进信用社区建设
| 推进信用社区建设的文件和信用社区认定评估资料。创业贷款还款率的统计报表
| 查验相关文件认定名录和有关银行出具的专项评估意见
| 各级政府及人民银行、财政、人社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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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 实
税 费
减 免
| 57
| 5
| 减免城乡新创业人员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有关部门减免城乡新创业人员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文件、减免数量报表及公示资料
| 查验有关文件和工商、税务、卫生、环保、农办、人社、物价等相关行政部门提供的有关报表台账。检查省长信箱、市长信箱、主管部门(包括政府、纪检、工商、人社部门)投诉问题解决情况
| 市工商、税务、卫生、环保、农办、人社、物价、财政、监察、纠风办、减负办等部门
|
58
| 5
| 减免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各项税收
| 2008、2009、2010年减免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税收报表等资料
| 查验政策文件和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统计台账
| 市国税、地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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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5
| 落实创业企业税费鼓励政策
| 明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税费鼓励政策的文件规定。创建期间为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减免税金额
| 查验有关文件和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统计台账
| 市国税、地税部门
|
60
| 5
| 提高农民新办企业的营业税起征点
| 提高对农民创业企业月营业税起征点的文件规定
| 查验税务、农办部门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台账
| 市农办、国税、地税部门
|
61
| 5
| 落实有关农民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 落实对农民创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文件规定,以及对农民创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审批表或记录台账
| 查验相关文件和审批表或记录台账
| 市农办、国税、地税部门
|
落 实
创 业
补 贴
| 62
| 5
| 落实各类初始创业人员创业补贴
| 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初始创业补贴的文件规定和财政、人社部门提供的有关补贴审批表、记录台账
| 查验文件和有关审批记录台账
| 各级政府及人社、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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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5
| 落实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
| 提供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补贴的文件规定及自主创业补贴审批表、记录台账。创建期间给予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数额
| 查验相关文件和审批表、记录台账。检查省长信箱、市长信箱、主管部门(包括政府、纪检、民政、残联、人社部门)投诉问题的解决情况
| 各级政府及人社、财政、民政、残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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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5
| 落实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提供落实对符合政策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保补贴的文件规定和财政、人社部门提供的对符合政策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审批表、记录台账。 创建期间给予符合政策的毕业生社保补贴数额
| 查阅文件、审批表和相关报表台账,检查省长信箱、市长信箱、主管部门(包括政府、纪检、民政、残联、人社部门)投诉问题的解决情况
| 市人社、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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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5
| 落实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
| 提供落实对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规定
| 查验有关政策文件。检查省长信箱、市长信箱、主管部门(包括政府、纪检、工商、民政、残联、人社部门)投诉问题的解决情况
| 市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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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5
| 落实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录用补贴等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
| 对各类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社保补贴的相关文件。创建期间给予符合条件的各类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保补贴数额
| 查阅台账、实地考察座谈
| 市人社、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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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大
财 政
投 入
| 67
| 5
|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反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的相关资料及创建期间实际使用情况的资料
| 查验发改、经信、科技、农办等部门有关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定文件及专项基金规模、实际使用审批表、记录台账
| 市经信、财政、农办等部门
|
68
| 10
| 设立创业引导资金
| 设立创业引导资金的文件、管理办法及创建期实际使用情况的资料
| 查验市、区县(市)设立创业引导资金规定文件、报表、资料等
| 各级政府及人社、财政部门
|
69
| 10
| 建立创业资金增长机制
| 提供建立创业资金增长机制的相应文件。2008、2009、2010年就业资金用于促进创业工作的资金额度资料
| 查验市、区县(市)创业资金增长机制有关文件、报表、资料等
| 各级政府及人社、财政部门
|
70
| 5
| 增加创业贷款基金
| 提供设立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的文件资料及创业担保基金规模
| 查验相关文件和创业担保基金设立凭证
| 市人社、财政部门
|
加 大
创业
补贴
| 71
| 5
| 落实并增加培训补贴资金
| 提供创业培训补贴的文件。2008、2009、2010年创业培训补贴资金额度及增长的情况资料
| 查验财政、人社部门具体操作办法文件和创业培训补贴审批表、台账
| 各级政府及人社、财政部门
|
72
| 5
| 落实并增加创业师资培训资金
| 创建期间内,师资培训计划,实际用于创业师资培训资金及其增长情况资料
| 查验人社部门创业师资培训计划、通知和教学安排、有关经费审批表、台账
| 各级政府及人社、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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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5
| 落实并增加创业项目投入资金
| 创建期间内,实际用于开发创业项目的投入及其增长情况资料
| 查验有关部门预、决算凭证。检查创业项目认证、审核记录和信息平台
| 各级政府及人社、财政部门
|
74
| 5
| 落实并增加创业租金补贴资金
| 创建期间,实际用于各类创业人员租金补贴的措施及资金情况资料
| 查验具体操作办法文件;检查各类创业人员租金补贴资金审批表、台账
| 各级政府及人社、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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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5
| 落实并增加创业运营经费补贴资金
| 创建期间内,实际用于各类创业人员给予创业运营经费补贴的措施及资金的情况
| 查验具体操作办法文件;检查各类创业人员创业运营经费补贴资金审批表、台账
| 各级政府及人社、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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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5
| 落实并兑现创业工作奖励和表彰资金
| 创建期间内,实际用于对各种奖励表彰的措施及资金情况资料
| 查验具体操作办法文件;查验开展相关活动组织部门的方案、通知、奖励表彰决定;检查资金使用凭证
| 各级政府及人社、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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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5
| 落实并兑现创业见习(实训)个人生活补助
| 创建期间内,明确并落实大中专(技)毕业生参加创业见习(实训)生活补助政策的情况资料
| 查验有关政策文件。检查创业见习(实训)个人生活补助审批表、台账;访问调查实训单位和受益人
| 各级政府及人社、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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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5
| 落实并兑现创业见习(实训)单位经费补贴
| 创建期间内,对承担见习(实训)的单位给予必要的经费补贴的措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 查验有关政策文件。检查创业见习(实训)单位经费补贴审批表、台账;走访实训单位
| 各级政府及人社、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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