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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的通知

  2006年,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十一五”期间,国家通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示范的带动,已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面积约10亿平方米,地源热泵1.3亿平方米。同时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应用可再生能源部分占总面积的20%左右。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目前具有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新时期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的主要障碍:一是社会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和发展潜力认识不足。二是市场发育不完善。可再生能源产品大多缺乏系统的技术、标准规范,质量监督和检测体系尚未建立;不正当竞争在一定范围存在。三是缺乏产业扶持政策。可再生能源还不具备与常规能源全面竞争的能力,产业融资较为困难。四是可再生能源利用产业总体规模小,项目组织和市场开发能力弱,没有形成完整的工程体系。五是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产品的开发应用范围窄,影响市场拓展。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现状和发展潜力

  (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现状
  近年来,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制定了《安徽省“十一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我市相继出台了《六安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办法》,制定了《六安市“十一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对开发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认真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方针,积极推进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
  随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日趋成熟,我市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国家《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等一批技术标准规范颁布实施,为可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了良好技术保障。我市目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主要集中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土壤源热泵系统和太阳能热水系统几个方面,现已应用地源热泵项目2个,共计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已应用太阳能光热建筑面积155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2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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