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的通知
(六政办[201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2010-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六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
(2010-2015年)
二0一0年二月
目 录
一、六安市概况
二、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形势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现状和发展潜力
(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现状
(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潜力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临的机遇
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目标
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重点
八、保障措施
(一)贯彻落实政策法规
(二)加强组织领导管理
(三)培育产业链发展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五)完善政府监管机构
(六)加强技术研发,引进技术人才
(七)大力宣传推广
能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需的基本保障,是现代社会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可再生能源是指从自然界直接获取的、可连续再生、永续利用的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增加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为有效开发利用六安市可再生能源,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增加建筑用能供给,优化能耗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省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
一、六安市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