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督查信访科
负责制定并监督本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局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负责本局综合统计的汇总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七)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党务、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
(八)计财科
编制市区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制定部门预算和财务收支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公共资源项目收益和有偿服务收费的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九)执法监察分局
编制市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区大型户外广告、灯杆广告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市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队伍的执法文书和着装;指导、监督各市、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副处级)1名,执法监察分局局长(副处级)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执法监察分局副局长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城市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等管理职责。根据江机编〔2009〕7号文件精神,城市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等管理职责暂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承担,待时机成熟时再划给市水务局。
(二)关于市区蓬江河岸市政道路路堤结合的堤防管理职责分工问题。市水务局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市区蓬江河岸市政道路路堤结合的堤防管理职责。市水务局负责堤防工程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依附于堤防的市政设施(包括道路、下水道、排水口、排涝泵房、栏杆、路灯灯饰、广告灯箱等)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