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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情况的通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情况的通报
(濮政〔2010〕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目标考评及2010年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濮政〔2009〕60号)精神,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和市直实行目标管理单位的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考评,按照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提出了考评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范县人民政府等32个单位为2009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对中国农业银行濮阳分行等5个目标未达标单位予以批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9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32个)

  县区(4个):范县人民政府、华龙区人民政府、清丰县人民政府、南乐县人民政府

  市直部门(28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法制办公室、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濮阳供电公司、宗教局、外事侨务办公室、中国工商银行濮阳分行、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供销合作社、粮食局、油田教育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中心支行、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2009年度目标管理达标单位(50个)

  县区(3个):濮阳县人民政府、台前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市直部门(47个):中国银行濮阳分行、河南汤台铁路有限公司、农信社濮阳办公室、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管理中心、地震局、市政园林管理局、财政局、中国银监会濮阳银监分局、烟草专卖局、濮阳黄河河务局、信访局、农业科学研究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濮阳分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农业高新技术开发中心、油区工作办公室、民政局、林业科学研究所、农业机械管理局、地方史志办公室、中石化濮阳石油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濮阳分公司、濮上生态园区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用事业局、公安局、畜牧局、环境保护局、国家税务局、卫河河务局、中国电信濮阳分公司、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国家统计局濮阳调查队、邮政局、城市信用社、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濮阳分公司、公路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原价格管理办公室、爱卫会办公室、体育局、旅游局、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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