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濮阳市城区单位和居住区绿化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10〕6号)
华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中原油田:
市市政园林局制定的《濮阳市城区单位和居住区绿化普查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搞好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一○年二月三日
濮阳市城区单位和居住区绿化普查工作方案
(濮阳市市政园林局 2010年1月26日)
单位、居住区绿地是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初步统计,全市有小区、居住院、办公院470多家,其中园林式单位41家,占总量的不到10%,与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差距较大。按照《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对单位、居住区绿化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单位、居住区绿化资源普查工作。普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普查目的
为核实我市城区单位居住区绿地、乔木数量等绿化资源的底数,客观衡量我市园林绿化总体水平,完善园林绿化指标数据体系,建立城区单位、居住区绿化资源调查电子档案,督导城市各单位居住区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今年上半年,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单位、居住区绿化资源普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城区单位和居住区绿化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濮阳市城区单位和居住区绿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金梁担任,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市房屋管理中心、市规划局、华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中原油田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园林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
三、普查范围及责任划分
普查范围包括濮阳市建成区内所有带庭园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居住区。
华龙区、高新区、中原油田负责本管辖区内的绿化普查工作;市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除以上单位以外的单位、居住区绿化普查工作;市规划局、市房产局负责提供单位居住区相关资料和图纸,密切配合市普查组搞好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