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对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驰名商标、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
(四)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1.抓紧建立和完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10年要开展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的研究、测评、应用和发布工作,把以质量竞争力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统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企业服务局、市政府督查室)。
2.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对区域、行业总体质量状况的分析,县级质监部门每季度要向本级政府报告一次质量状况,市质监部门每半年要向市政府报告一次质量状况(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发改委、企业服务局)。
3.加快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市质监和统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质量竞争力指数,市环保部门要定期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市质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状况(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环保局、建委、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统计局、企业服务局)。
(五)加快推进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
1.加快我市国家级电光源产品质检中心项目建设。要积极争取省质监局和国家质监总局的支持,将我市正在筹建的电光源产品质检中心列入国家规划。市财政、土地部门要在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有关部门要在项目建设中提供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企业服务局、和有关县(区)政府)。
2.加强省级质检中心和县级技术机构民生计量、食品等常规检验和快速检测项目建设。各县(区)政府在产业区整体规划中要规划出产品质量检验测试场所,为产业集聚区建立质量检测配套服务体系提供必备条件;市质监部门要紧紧围绕地方政府的统筹规划,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在地方财政大力支持下,于2012年前有计划、分步骤在省定八大产业集聚区全部建立起质量检测配套服务体系。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重点支持进驻产业集聚区的技术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技术保障能力。2009年年底,各县(区)技术检验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民生计量、食品等常规检验、检测实验室。到2011年年底,市、县、产业区三级质检网络基本满足全市产品、商品质量检验的需要(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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