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产业基地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的要求,重点规划建设产业基地快速高效的交通体系,以及给排水、电力、通信、城市废弃物处理等重要基础工程。重点支持黄果树机场改造升级,安顺园区和平坝园区主干道、给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大型变电站、通讯设施和企业职工住房等建设。加快建设产业基地与清镇至黄果树高速公路的专用快速通道。
(五)发挥产业基地带动作用。做好《贵州省安顺市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确定安顺园区和平坝园区开发建设范围,引导和推动航空产业和重大项目集中合理布局。支持在安顺园区集中飞机制造及航空专业化生产,形成飞机制造业核心区、航空材料及新材料生产区、精密机械加工区、电子产业区、航空装备制造区、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区、通用航空服务区,择机发展形成航空维修、航空物流、航空会展、民航培训、民航设施制造等新型临空产业,积极争取在安顺园区建立航空保税物流区和保税加工区。支持在平坝园区利用航空发动机制造基础,建设航空发动机产业区、航空发动机零部件转包及民品生产区、航空发动机配套产业区。进一步完善旅游支线机场建设,打造西南地区通用航空网络,努力实现航空制造业、民航服务业和旅游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土地利用等政策支持。1.突出主业发展。着重支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发展民用航空产业和相关配套产业,以及产业链长、节能环保好、综合效益高、吸纳就业多的优势特色产业。在产业基地内的鼓励类投资项目,优先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享受国家和省的有关优惠政策,并纳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对属于淘汰类的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和现有生产能力,实行分类指导、优胜劣汰,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对产业基地规划范围内新建、扩建项目,免收属于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多途径加大投入。认真推进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的支持,并向产业基地的重点企业及重大项目倾斜。在安排项目时,省级基本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节能资金、科技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倾斜支持产业基地发展民用航空产业的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产业基地内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在贷款、融资、进出口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广、综合效益好的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与发展。3.保障项目建设用地。按照产业规划和发展布局要求,编制产业基地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保障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对重大开发项目,其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统筹解决,并及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对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增用地,减免土地出让金。4.做好进入产业基地企业及职工的服务工作。对进入产业基地企业的职工,在住房、子女入学、户口迁入等方面享受国家和省的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