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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0〕46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10〕6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赣榆县管辖的青口盐场、灌云县管辖的江苏省东辛农场和海军92323部队农副业基地划归连云港市连云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连云区行政区域面积766.44平方公里,人口24.49万人;赣榆县行政区域面积1363平方公里,人口110.34万人;灌云县行政区域面积1542.73平方公里,人口97.7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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