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创新城乡社区(村)管理服务模式的实施意见
(津民发〔2010〕40号 天津市民政局)
各区县民政局: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和人居的基本平台。创新社区管理,构建和谐社区,是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开创城乡工作新局面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社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创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把天津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的目标,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强化社区居民自治为关键,以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发展社区服务为抓手,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区安全稳定为基础,大力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公共服务需求,把城乡社区基本建成与天津发展目标定位相适应的依法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文明祥和、特色明显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市所有社区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水平较高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90%、农村60%的社区达到市级和谐社区标准,把所有社区都建成平安社区,培育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在全国全市有影响力的和谐社区建设品牌; 50%的涉农区县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单位;一批社区成为全国、全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
3.支持滨海新区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结合滨海新区行政体制改革,以及天津市与民政部签订促进滨海新区民政事业发展合作协议,研究探索适合滨海新区特点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总结推广开发区以社区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泰达模式”和东丽区华明镇的城乡统筹模式,探索中新生态城与国际接轨的社区管理模式,研究滨海新区和谐社区建设的创建模式。
4.创新社区基层管理体制。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减轻社区居委会行政工作压力,更好地发挥其自治作用,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享受补贴的成员与 “义务制”委员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主要负责社区事务管理,收集和反馈社情民意,动员居民参与社区活动和社区建设;同时设立社工站,招聘专职社工,负责完成政府下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