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6.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召开“六个为什么”进思政课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教法改革经验。开展教学督导,召开第四届教学论坛、教学研讨会、教学比赛,促进教学交流。制定《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规划》,组织遴选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和达标中心。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召开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

  7.深化中小学德育工作。会同市科委举办本市中小学教师世博系列讲座,拓宽教师视野,增强人文底蕴。编制下发《2010年上海市提升中小学教师人文素养资源目录(春季版)》,组织各区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提升教师人文素养活动。认真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上海市中职德育工作专项评估指标》,并开展试评估。制定下发《上海市中职班主任工作职责》。

  三、注重优质均衡,促进基础教育深入发展

  8.加强学前教育园所建设,促进内涵发展。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成全市新增50所幼儿园实事任务,加快民办三级幼儿园的建设与审批工作,颁布学前农民工同住子女看护工作管理要求和标准,规范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

  9.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郊区农村,组织黄浦区蓬莱路二小、杨浦区打虎山路一小、浦东模范中学等品牌学校赴闵行浦江、浦东曹路大型居住社区公建配套学校对口办学。组织开展郊区农村44所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中期评估工作。颁布本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意见,明确今后几年本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思路与举措。研究并颁布本市区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评估指标体系。制订和颁布上海市新一轮素质教育实验校创建实施意见,启动素质教育实验校创建工作。

  10.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全面完成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保今年秋季开学所有农民工同住子女均能免费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完成为全市160所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配备标准图书室及增配体育运动器材的实事项目。实施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规范管理三年行动计划,颁布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办学行为。

  11.加强高中教育。颁布本市高中多样化发展指导意见,加强对各类高中学校的分类指导,做好长宁区作为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区相关工作。实施“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启动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发展性评估,下半年完成3-4所。组织开展对川沙中学、松江一中创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规划实施的中期评审工作。举办高校自主招生和高中教育改革第二届峰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