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9〕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加快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加快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市委工作会议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昆办通〔2009〕41号)精神,加快推进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报告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业园区基本情况
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开发区及工业园区16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3个,包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省级工业园区13个,包括:呈贡工业园区、安宁工业园区、杨林工业开发区、东川再就业特区、寻甸特色产业园区、昆明海口工业园区、禄劝县崇德工业集聚区、富民县工业集聚区、晋宁县工业园区、宜良工业园区、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空港经济区、五华科技产业园。全市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国家级开发区为龙头,省级园区为支撑的发展格局。
二、工作目标
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以外的园区,必须配套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三、具体任务
(一)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马金铺产业基地2010年6月30日前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3万立方米/日),配套完成管网建设,远期根据产业基地发展按需要扩建相应规模。
责任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倪家营污水处理厂(5万立方米/日),2010年3月完成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争取2010年5月德贷项目批准实施,2010年底完成全部项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