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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路沿线拆临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及绿化美化有关文件的通知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辖区内铁路沿线的临违建筑拆除工作必须做到全面、彻底、干净、持久;绿化工作必须按照“三高、三化、三精”、“三个80%”和“三理”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四、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除富民、禄劝)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的铁路沿线拆临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市城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铁建办)配合,拟定铁路沿线两侧所有临违建筑拆除、环境卫生整治及垃圾清理工作的验收标准,上报市铁路沿线拆临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

  (三)市林业局牵头,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铁建办)配合,拟定铁路沿线两侧拆除地块及100米范围内山体绿化工作的验收标准,上报市铁路沿线拆临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

  五、时间安排

  (一)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铁路沿线两侧的拆临拆违、环境卫生整治及垃圾清理工作。

  (二)2010年1月10日前,工作组对铁路沿线两侧的拆临拆违、环境卫生整治及垃圾清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

  (三)2010年1月20日前,完成铁路沿线两侧拆除地块及100米范围内山体绿化工作。

  (四)2010年1月25日前,工作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存在问题或需要查遗补漏的,须于2010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铁路沿线拆临拆违、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的重要意义,明确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分解,切实履职,不辱使命,确保排查无遗漏,签约履约无空档,责任划分及落实不留死角。

  (二)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紧密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牵头作用,定期组织人员和专业队伍深入现场督查、督办,统筹协调各项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及时做好细化方案,统一规划、协调步骤、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奋勇争先,切实把铁路沿线拆临拆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弘扬“五办”作风,进一步做好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遵守规划、尊重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城乡规划专业素质,提前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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